陆丰市2020年东海镇红星村、宽塘村、龙口村、崎砂村、深埔村、神冲村、头肖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邀请书 -k8凯发深圳市凯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及广州博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深圳市中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及汕尾市中程土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山市兴建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及广东联合金地不动产评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被邀请单位名称):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陆丰市自然资源局以陆自然资函[2020]702号、陆自然资函[2020]703号、陆自然资函[2020]704号、陆自然资函[2020]705号、陆自然资函[2020]735号、陆自然资函[2020]706号、陆自然资函[2020]707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陆丰市东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陆丰市2020年东海镇红星村、宽塘村、龙口村、崎砂村、深埔村、神冲村、头肖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陆丰市2020年东海镇红星村、宽塘村、龙口村、崎砂村、深埔村、神冲村、头肖村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地点:陆丰市东海镇 2.3 建设规模: (1)建设规模共计60.0278亩(5.00万元/亩,其中亩均拆旧费用不超2.00万元/亩,亩均复垦费用不超过3.00万元/亩),其中:红星村17.8096亩、宽塘村5.8272亩、龙口村10.6202亩、崎砂村2.26亩、深埔村5.0031亩、神冲村6.5476亩和头肖村11.9601亩。 (2)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本项目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项目规划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 2.4 招标范围: (1)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人对项目所在各个片区内闲置或废弃的农村旧房屋等地上建筑物拆除,并实施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建设。 (2)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从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结算等各个环节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合同价款在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承包方包设计(土地清查、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及决算资料编制、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现场服务等)、包施工,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验收及竣工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3)承包方式:、包设计(土地清查、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及决算资料编制、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现场服务)、包效果图、包施工,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验收及竣工投产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2.5 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价):3001390.00元。 2.6 工期:3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整体通过县级初步验收,建设后达到省拆旧复垦验收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勘察资质: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以上(含丙级)测绘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附件一),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拟派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包括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2)勘察负责人:拟任本项目勘察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 (3)设计负责人:拟任本项目设计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 (4)专职安全员:拟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须是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的在册人员。 以上所要求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的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投标邀请函并通过投标确认函确认参与投标后,于 2021 年1 月5 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陆丰市东海镇四十米大道怡景家园大门右侧),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投标确认函(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 年1 月 22 日 9 时 20 分,投标人应于2021 年 1 月22 日 8 时30 分至 9 时2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陆丰市东海镇四十米大道怡景家园大门右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7.确认 投标单位收到投标邀请函后,请于2021 年1 月5 日前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8.发布邀请书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jianyinzx.com/)上发布。 9.k8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 招标 人 :陆丰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地 址:陆丰市陆城南堤路100号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1354313592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陆丰市东海镇四十米大道怡景家园大门右侧 联系人:郑工 电 话:18825140130
2021年 1 月4 日 注:本项目中标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单位,其它媒介不另行公示。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体,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主体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各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主体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主体负责; c.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如下: 。 d.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送发包人 一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一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主体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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